2007年11月25日

阿簡含淚抗議北市環保局對猴子臉亂來



我不是很想繼續在這個話題上打轉,但是隨著「可怕的免洗筷網路轉寄信」、「牛津大博士在TVBS上說維管束是鹽酸腐蝕的」之後。事情有愈演愈烈的趨勢,連台北市環保局都來參一腳(怒怒怒)。

網路轉寄信到處流竄之後,的確有少用免洗筷的趨勢了!因為大家都被猴子臉嚇到了。但是,翻翻生物課本吧,維管束只出現在免洗筷裡嗎?

我贊成不用免洗筷,但我沒有看見研究報告說有毒物質會殘留在這些維管束中
。民間團體靠直覺說洞裡會殘留有毒物質,政府機關不能只靠直覺,應該提出證據說話。

那些維管束要折斷以後才看得見,沒折斷以前那些洞幾乎是被封起來的,有毒物質怎麼進去的?又怎麼出來?

沒有足夠證據,就像只是拿猴子臉嚇大家,「竹筷裡鬧鬼喔」 ,請大家不要用。若是淪落成這樣,那就乾脆宣導不要用木製餐具,因為家中用的木製餐具,都有維管束,怎麼不乾脆禁用所有木製餐具?





我已經在市長信箱發信了,明天會去寄存證信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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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環保局印製宣導免洗筷減量的「筷藏玄機」海報,侵害本人著作權。
該海報中「竹筷中的猴子臉」係由本人簡志祥所拍攝,於2007年4月29日發表於部落格「阿簡生物筆記」之文章「你用的免洗筷是竹筷嗎? 」(http://a-chien.blogspot.com/2007/04/blog-post_6563.html)

環保局未遵守本人CC授權規定,盜用照片,侵害著作權!

如需在此海報使用本人所拍攝之照片,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
1.海報中加註本人姓名。
2.向本人提出發表於相關領域期刊之完整文獻,或由具公信力之檢測單位所提出之完整檢測報告,證明免洗筷中的維管束會殘留足以引起人體疾病之硫磺和雙氧水。

若無法符合上述任一條件,則請於12/3(一)前於聯合報、中國時報、自由時報、蘋果日報的全國版,以不小於10公分x10公分的面積刊登公開說明道歉啟事,並將所有海報收回銷毀。

政府機關的政策宣導應字字斟酌,有證據才能取信於民!